我举的例子的差别正在于,Billing Date不同而还款期相同。前者,现在bill、两年后的due date;后者,两年后才bill,月内还款期。
如你所说,Billing Date决定revenue,这个我理解。所以以上两例billing date的不同,会导致revenue的不同。
我的问题是对retention (the $200 is 10% of first milestone amount)怎么对待。我理解既然first milestone来了,也就是job done,虽然只能收90%的款,但10%的retension该不该当revenue先post呢?
整个问题是以主流的做法为前提,如果按“钱到手了才算数”,当然答案就很明显了。
我可不可说方法二和一贯的“主流的做法”有点不自恰?依你所知,retention按方法一做的多还是方法二的多?
我问的虽然不是建筑合同,但还真有点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