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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千古奇冤的聂树斌呼吁

  作者:xng301

  1995年,一个年轻的生命被河北的法官草菅,冤死在燕赵大地!这个青年叫
聂树斌,他被匆匆枪决的“罪名” 是强奸并杀害了一个姓康的妇女!就在聂树
斌的坟头已经荒草凄凄的2005年,一个叫王书金的男人,忽然交代了他强奸并杀
害康姓妇女的犯罪事实。并亲自带领警方到当年的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

  至此,我想,即使是一个智障的人也会知道,那年轻的聂树斌是冤死无疑……

  原以为当地法官早已为聂树斌“平反昭雪”,并以国家的名义给他年迈的父
母“国家赔偿”了(至于当事警官、检察官、法官,我原本就不指望会让他们偿
命的,至多也就是警告之类的处分)。可今期的南方周末披露的事实却再次让我
震惊。聂树斌不仅没有平反,他的父母不仅没有拿到赔偿,滑天下之大稽的是连
聂树斌案再审的请求,居然始终没能“立上案”。而同样滑天下之大稽的是,在
王书金案的审理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对于他交代杀死康女的事,充耳不闻,以
至于在判决后,王书金不得不上诉,要求给自己增加杀死康女的罪名……

  这真是千古未闻的奇闻!

  这肯定是中国司法史上最最黑暗的案例!

  这肯定是人类司法史上最最黑暗的案例!

  据报道,河北高院不予立案的理由是没有“聂树斌的判决书”。没有判决书
的责任在谁?你当年枪杀了人家的儿子时,并没有把这一纸判决书给那可怜的父
母。你当年枪杀人家的儿子时,你并没有通知人家的父母(可怜的父母是在照样
给儿子往看守所送吃的时,才得知儿子在两天前遭枪杀的)。聂树斌的父母手里
没有判决书,你河北中法、高法的档案里也没有吗?就是因为人家告你,你就拒
绝交出来吗?人民法院的审判材料还怕人民看吗?荒唐透顶的吃人逻辑!在中国
几千年的历史上,从来是只要衙门前的鼓声响起,衙门里就得出来人接状子!而
在以人民的名义开设的法院里,还居然有立不上案、递不进状子的咄咄怪事!
(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条文,把多少窦娥拒之了大门之外啊!)

  更为让全世界不理解的是,当一位好心人将河北高法锁在保险柜里的判决书
邮递给聂树斌的父母后,河北高院居然还是不给立案。而这次的理由更是荒唐至
极:负责立案的主任不在。难道主任死了吗?死了快换好人!难道主任不在,河
北高院就不办案了吗?

  河北高院的这点小伎俩的用意,恐怕地球人都知道。他们在等,在等王书金
的死讯。王书金一死,便死无对证!聂树斌便永无翻案的时日了!

  呜呼!一个人在怎样的酷刑折磨下,才会明知搭上性命也要“屈打成招”?
那就是只有活着不如死了的时候!依此推想,可怜的聂树斌遭受了什么样的刑讯
逼供就可想而知了……

  世界上有良心的人们啊,向苍天呼吁吧!请还聂树斌一个清白!

(XYS20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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