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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鲜明地捍卫正确的制度——基金委今年不应该授予施一公教授杰出青年基金

  作者:何士刚

  前几天的文章引来大量板砖,所以死猪不怕开水烫,直接了当地表个态。我
支持方舟子的投诉,认为基金委今年不应该授予施一公教授杰出青年基金。

  知道这样的题目会引来更多拍砖的,所以在此声明,只要没有人身攻击,本
人不回复任何评论。

  在这个题目下,有几点说明。

  1)本人坚决支持饶毅、施一公这样有杰出成就的科学家全时回国。本人已
经、正在也还将继续有实际行动支持他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努力。

  2)本人反对基金委授予施一公杰出青年基金,完全不是觉得施一公的学术
成就不够,而是因为他不符合基金委关于外籍杰青的规定。如果施一公认为有必
要申请,可以在辞去princeton职务后(也就是满足基金委的规定后)再申请。
当然如果施一公能出示已经从princeton辞职的证据则另当别论。

  3)虽然我国有很多不合理的规定,有些可能近乎荒唐,但本人不认为基金
委要求杰青申请者不再有海外全职的规定有任何不合理性。恰恰相反,要求杰青
申请者不再有海外全职是基金委顺应国内大量科学家(包括本人)的呼吁而作出
的合理改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往在国外全职人员骗取经费的情况。虽然我
完全相信施一公已经全职回国,但我认为不应该为他的个案而改变这个合理的规
定。

  虽然知道不会有效,但还是为阅读能力有限者再重申一遍我的意见:如果施
一公认为有必要申请,可以在结束过渡,辞去princeton的全时职务后(也就是
满足基金委的规定后)再申请基金委的外籍杰出青年基金。我希望一公能在这个
问题上为大家作一个遵守制度的表率。

(XYS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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