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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职称评审监守自盗让人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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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教育厅为了防止广东省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制订
了相关的较为严厉的文件来约束那些弄虚作假的人,但是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公
然违反这些文件,让人鄙视愤慨!一个开放前沿省份的权利部门尚且如此优待学
术不端行为,治理中国的学术腐败还能有什么希望?

  广东省教育厅2007.6.4发布粤教人〔2007〕107号文件规定:"一、评审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规定与粤人发[2004]108号、粤人发[2006]122号文件不一致的,
按这两个文件的规定执行。"

http://www.gdhed.edu.cn/msgshow.php?bk=hqfw&newsid=54331999f62a674a5e6521e75f3f5dee

  广东省人事厅2006.5.25发布粤人发〔2006〕122号文件规定"四、受理申报
要求(二)在评后公示期间受到举报查实的,评审结果无效,或撤销已取得资格,
且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http://www.gdrst.gov.cn/info/Information.asp?InfoID=200711130000000080

  可是那些因学术等问题被撤消资格的人根本没有被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停止
他们3年的参评资格!

  例如05年评审通过公示人员:(名单请打开附件)

http://www.gdhed.edu.cn/msgshow.php?bk=hqfw&newsid=e1154941cde6cf916d83b5d2b2741602

  因部分人员的学术等问题被撤消资格,具体实际通过人员为: 

http://www.gdrst.gov.cn/info/Information.asp?InfoID=252201134165149641&keyword=高等学校

  被撤消资格的是哪些人,大家把两份名单一比较就一目了然。

  这些被撤消资格的人员按文件规定应停止3年的参评资格,但是教育厅人事
处阳奉阴违,口口声声说什么对于弄虚作假行为我厅是决不会姑息的,也不会收
受他人的好处,但是暗中却让那些被撤消资格人员继续参评,并获得通过发了证。

http://www.gdhed.edu.cn/msgshow.php?bk=hqfw&newsid=ee75c2e47c836e1751c2cb32ddd50807

  2007年因为学术等问题又有部分人员被撤消资格,这些"不幸"的人员注意了,
你们不要害怕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事厅的文件规定,这些文件的看似严厉的规
定可能只是给他们增加了利益的来源渠道,你们不要"坐以待毙",一定要活动活
动,下一年一定可以参加评审,何况还有前面那么多先例作为你们的榜样,腐败
会保佑你们。

  各位读者要注意保存链接文件,可能这些链接被公开以后马上会被删除。

(XYS200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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