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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周末》是否涉嫌制造一个“伪问题”来开展讨论?

  何祚庥

  最近,在2006年1月6日的《南方周末》,刊登了鄢烈山先生的《再与何祚庥
先生谈几点基本常识》的文章,再次要求与何祚庥先生公开讨论或公开辩论某些
原则性问题。为什么这是“再次”?因为鄢烈山先生还在《南方都市报》提出过
一个类似的问题,《向何院士请教两个逻辑问题》。何祚庥有没有回答过鄢烈山
先生的“请教”?答案是,“回答过!”这就是何祚庥先生先后在《新语丝》和
《中国经济网》上,刊登的三篇“揭露伪新闻”的文章,亦即《揭露伪新闻(一)
——<南方人物周刊>又一次作了背离诚信原则的报导》、《揭露伪新闻(二)—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和总编合谋制造伪新闻的一个铁证》、《揭露伪新闻(三)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天时制造伪新闻又一铁证》。

  照理,鄢烈山先生曾经在《南方都市报》上公开“向何院士请教”,那么
“《南方都市报》就应该提供相应的“版面”,以便何祚庥先生回答。但是,鉴
于“南方”报业集团一贯有不公平对待讨论双方的传统,所以我也就懒得和《南
方都市报》叫阵了!

  现在,在“南方”报业集团所属另一刊物,《南方周末》,又发现鄢烈山先
生再次要与“何祚庥先生谈几点基本常识”,亦即再一次公开“叫阵”!但是,
这次“叫阵”和上次有一点区别,那就是《南方周末》的编辑部也出来说话:认
为“争论的焦点,似可称之为‘大局成本论’——成就大局要付出成本”。并且
说:“本版刊登这篇文章,当然并不代表本报观点,也不指望一举摆平此次事件
的文责是非,而是试图理清‘大局成本论’背后的逻辑,欢迎所有人参与。”

  对于“南方”报业集团所属各个报刊,能否严格遵循诚信的原则,能否公平
对待不同意见的双方,我们是抱有怀疑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因为“《南方人物周
刊》又一次作了背离诚信原则的报导”,问题还在于一个和南方报系有密切关系
的《新京报》,曾就“以人为本”还是“以大自然为本”展开一场讨论。《新京
报》编辑部曾摆出一付貌似公正的姿态,但实际上却大力阻挠主张“以人为本”
的一方,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这已在新闻史上留下可耻的纪录!现在隶
属南方报系的又一刊物,《南方周末》,又出来组织这一讨论。这是一场“闹
剧”,还是一场“悲剧”?这一讨论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我们将拭目以待!

  由于《南方周末》在“编者按”中“欢迎所有人参与”!从字面上看,这一
“所有人”,理应包括何祚庥。如果何祚庥先生竟然“不敢”参与的话,岂不是
自认“词穷理屈”?所以,何祚庥就不得不也成为“所有人”中的一员。但是,
我们确实不知道,这一“所有人”中,是否真的包括“何祚庥”?如果这一“所
有人”中,的确包括“何祚庥”,也包括和“何祚庥”等观点相类似的人群,那
么我们将要求得到如下的保证:

  “《南方周末》能否如同《新语丝》一样,将各方不同意见,原原本本,一
视同仁地并不加修改地登在《南方周末》的版面上?”(按:这一要求是何祚庥
先生在回答“《南方周末》记者向何祚庥约稿”的信件中提出来的。)其实,如
果《南方周末》编者按中所说的“所有人”,确实也包括何祚庥的话,那么很简
单,请首先把我在《新语丝》和《中国经济网》上所发表的《揭露伪新闻(一)
——<南方人物周刊>又一次作了背离诚信原则的报导》和《揭露伪新闻(三)—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天时制造伪新闻又一铁证》,首先在《南方周末》上全
文发表出来。因为这是“试图理清‘大局成本论’背后的逻辑”的基本前提!

  也许《南方周末》嫌上述三篇文章太长,难以全文发表!那么我们可以折中
一下,亦即现将上述三篇《揭露伪新闻(一)、(二)、(三)》所述要点简要
归结如下:

  1、《揭露伪新闻(一)——<南方人物周刊>又一次作了背离诚信原则的报
导》,所揭露的是《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天时如何蓄意逃避何祚庥先生的审阅,
如何运用“东拼西凑、断章取义”的恶劣手法,来制造一个“专访”。何祚庥曾
郑重声明:“虽然何祚庥接受了专访,但是这一专访稿,未经本人看过,更未经
本人确认,本人无法认同这一专访属实。所以,所有这一报导中出现的错误,只
能如刘天时记者所一再声明的,‘我负责’!”

  2、《揭露伪新闻(二)——<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和总编合谋制造伪新闻的
一个铁证》,却补充了记者刘天时制造伪新闻一个铁证。因为就在同一期,亦即
第25期《南方人物周刊》的第32页上,还登载了一篇由实习记者徐振江对学者司
马南的一个“电话采访”。这一采访标题是《何祚庥特别注意证据》,署名是司
马南。但是在这一短文的结尾,却特别注上“实习记者徐振江根据电话录音整理,
未经本人审阅”。这是因为:第一,这一短文里所说的意思均是司马南的讲话,
记者徐振江只是整理,而且力求“整理”符合司马南的原意;第二,也许在整理
中会有所“失误”,所以在署名的注释上又写上“未经本人审间”,以示他对这
一“整理”负全部责任。

  据此,何祚庥从而指出:“连‘实习’记者都懂得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而
《南方人物周刊》的‘正式’记者刘天时竟然不懂?!……这就产生一个运作规
范上的‘双重标准’的问题。为什么对司马南的电话采访要署上‘未经本人审阅’
的字样,而对何祚庥的‘专访’却力图回避何祚庥的‘审阅’。一再避免把文稿
及时发给何祚庥,但在署名时却故意不注明‘是否经过本人审阅’。

  3、《揭露伪新闻(三)——<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天时制造伪新闻又一铁
证》,更具体地给出了记者刘天时,在所谓“矿难事件”上,如何采用“东拼西
凑、断章取义”等违背新闻道德的恶劣手法,剪接成伪新闻。

  何祚庥先生举出一个发布在12月12日的“关天茶舍“网站上的,自称是“未
删”版本。在这一“未删”版本中,曾透露了摄影师娄林伟在采访过程中(按:
按照采访规则,摄影师的任务是摄影,是不能提问的。)所说的“绝对狗屁,有
那十倍”等“如此没有礼貌的骂人的语言”,从而引起激烈冲突的事实。而正是
在何祚庥和娄林伟发生激烈冲突的背影下,何祚庥曾尖锐地批评娄林伟:“你不
该生在中国,你不该做中国人,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可是,记者刘天时却
向公众隐瞒了发生冲突的真实情况,用“移花接木”的手法,删去“你不该生在
中国,你不该做中国人”等语句,却将“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的语句,移到
“他们就该接受这样的命运吗?”的提问之后,并且还煽情地添加了“(怨就
怨)”这三个字!

  何祚庥先生曾再一次声明:“这是……一个‘未经本人确认’的‘专访’,
‘本人’当然不能认同这一专访属实。所以,‘所有这一报导中出现的错误,就
只能由刘天时记者负责’。”同理,何祚庥先生再一次又回答说:“鄢先生应该
将标题改一下,《向记者刘天时请教两个逻辑问题》。”

  所有以上对鄢烈山先生的“回答”,均发布在社会公众所熟知的《新语丝》
和《中国经济网》上,不能设想鄢烈山先生没有看到过这些公开的回答!

  现在鄢烈山先生又在《南方周末》上重新发难,却装做不知道何祚庥已经回
答过的他的提问!这是“装作糊涂”,还是“有意糊涂”?

  鄢烈山先生早已名列《新语丝》网站的不良记者的名单上,对于他的“装作
糊涂”,“有意糊涂”,自然用不着“大惊小怪”!但令我们吃惊的是:《南方
周末》的“编者按”里,也写上这样的字句,“2005年12月12日,《南方人物周
刊》刊登了《对话何祚庥:一个批判者的自我辩词》一文。采访中谈及矿难,何
祚庥说:(怨就怨)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刊中原文如此)随后发生争论,
鄢烈山参与其中,论辩往来,至今犹酣。”

  这里不禁要问,难道《南方周末》编辑部,竟然不知道何祚庥先生和鄢烈山
先生间的“论辩往来,至今犹酣”的真实情况吗?如果知道,为什么在“编者按”
中,也重复记者刘天时编造的谎言,“何祚庥说:(怨就怨)谁叫你(按:这一
你字,是指娄林伟)不幸生在中国了?”
  《南方周末》的“编者按”宣称“试图理清‘大局成本论’背后的逻辑”,
这里首先要“理清”的是,这一“大局成本论”究竟应向“谁”提问?是“刘天
时”,还是“何祚庥”?

  在京剧《玉堂春》“三堂会审”一折中,有两句台词:“树从根上起,水从
源处流”。连“会审”都还要寻根求源,在讨论所谓“大局成本论”的时候,我
们又怎能不追问一下,出现这一待讨论问题的根源何在?

  据此,我们将不得不怀疑:《南方周末》涉嫌制造一个“伪问题”来进行讨
论!

  其真实目的,是要掩盖《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刘天时制造的“谎言”!

(XYS200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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