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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学术造假中的“无罪假定”
 
feikao
 
最近有120个学者建议“无罪假定”作为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
时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新语丝上已有多篇文章对此批判。
我也认为这种提法十分荒唐。
 
20多年前买过一本书《科技工作中的数据分析》([美]斯图尔
特L.迈耶著),其中一段论述给我很深的印象,摘录如下:
 
    当一个科学工作者发表一项研究成果时,他就在他同行的
“法庭”前展示了他的“证词”。……在文章最终发表后,各
式各样的人都可以读它、领会它、反对它,如果有人认为恰当
的话,还可以攻击它!俗话说,当一个科学工作者发表了他的
报告,他就把自己的声誉和它安排在一起了。只有当他愿意这
样做时,他的结果和结论才会受到信任。当然它们是否真正受
到信任取决于其本身的价值。
 
长期以来我一直以为这些常识应当是所有科学工作者必备的素
质,看到这120个学者的建议才发现我错了。没有充分证据,能
否对论文提出质疑?能否怀疑其中有学术造假?答案是当然可
以。你的论文如同学术“法庭”上的“证词”,别人可以从各
个角度怀疑、反对,怀疑者只要提出怀疑的理由即可,不必一
定拥有推翻“证词”的确切证据。提出充分的无可辩驳的证据
是发表者必须的义务而不是怀疑者的义务。如果发表者对别人
提出的质疑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则只能认为质疑的问题是存
在的。我自己也写过论文,非常欢迎别人提问质疑,我相信所
有没有造假的人都如此,因为这是你扩大影响的好机会。你的
东西既然是真的,岂会怕人问?反过来,不愿别人质疑的东西,
岂能是真的?
 
“无罪假定”将举证的责任强加到质疑者的身上,使人联想到
那些向司马南不断挑战的江湖“大师”们。他们的逻辑就是:
我给你表演魔术戏法,你要是不能证伪,那我就是真的。“无
罪假定”若能成立,所有造假者就有了对付质疑者的一个最佳
法宝:保持沉默。反正你很难知道我具体在那一点上造假,你
举不出确凿证据,那就不能说我造假;否则就是对我的诽谤,
我要诉诸法律。除了造假手法愚蠢,被方舟子们抓住证据的个
别人,你还能把象魏于全这样的人怎么样?这样看来,提出“
无罪假定”是为了打假还是护假,真是耐人寻味了。
 
有人造假并不奇怪,古今中外从未断过。可这么多的学者公然
不认同科研工作的基本常识,让人说什么好?!

(XYS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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