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whatistruth 于 2011-12-16, 10:14:49:
回答: 我不喜欢你以前的帖子,不愿意跟你换帖,行了吧。 由 shine 于 2011-12-16, 10:07:06:
俺也是觉得这种高回报低风险不可持续,但是不妨碍偶尔一次。如果那人持续有这种借钱行为或者参股分成,倒是要考虑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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